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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约能源资源

    1989年前后,嵊县供电量严重不足,大电网经常停电,厂里1986年购置的自备发电机,其容量已满足不了生产发展需要,经常发生停电困难。厂部经过多次研究,决定在“节能”上想办法。当时,负责用电管理的葛锦明,提出了两方面建议:一是在管理上,采取各生产车间分装电度表,实行能耗考核,节电有奖,超耗认罚。二是在充分利用能源上下措施,改热压机原来用电炉盘加热为电热板加热,使之与模具直接接触,提高热利用率。随首这两项措施的落实,全厂同比节电27%。嵊县电力公司发现这个典型,立即奖校办厂高效节能的实绩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,省电力部门很快到企业验收,经专家们考核评审,完全符合国家节能二级企业标准,并发给了证书。这两项措施一直延用至今,日积月累节约的能源十分可观。
    实施清洁生产,不仅使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及其环境影响最小化,而且可以促使企业从产品设计、原料选择、工艺改革、技术进步和生产管理等环节着手,最大限度的将原材料和能源转化为产品,减少资源的浪费,给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。2004年底,绍兴市经贸委、绍兴市环保局会同省清洁生产中心组织专家、审核师组成的清洁生产审核组,依据《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》,对天乐进行现场检查考核和清洁生产审核评审,评定公司2004年度确定的清洁生产方案17项,其中无、低费方案12项,中、高费方案5项,全部实施完毕。方案实施后,绩效明显,年节电16.68万度、节水4.4万吨、回收和利用边角废料35吨,产生直接经济效益72.7万元,同意通过清洁生产合格审核验收。2005年6月,浙江省经贸委和浙江省环保局联合发文授予浙江天乐集团“浙江省清洁生产阶段性成果企业”称号。
    为积极响应政府节能减排号召,减少水资源使用,公司2007年投入150万元,引进杭州回用水科技有限公司的废水净化回用设备。该设备投入运行以来,纸盆废水净化后回用全部实现生产再利用,水资源取用下降30%,废水排放总量削减40%,收到了节约资源,降低成本,保护环境的综合经济社会效益。2007年荣获嵊州市“节能降耗十佳企业”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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